分公司的债务承担顺序是什么样的?
分类:新闻资讯 阅读:14次 时间:2024-10-31
针对分公司所背负的债务问题,通常起初应由分公司自身的财产承担起清偿责任。
然而倘若分公司的财产无法足额偿还债务,总公司则有责任承担起补充清偿的义务。
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,主要缘由在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所以其在法律层面的民事责任常常需要由总公司来负责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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